小麻雀不知道

去做想做的事吧

【瓶邪】故人归22

我醒过来的时候是在床上。床尾立着檀木雕花折页屏风,右侧是一张一尺宽三尺来长的床头桌。

原来是三叔堂口后面的休息间。

桌上蘑菇状台灯发着昏黄的光,照亮了座底两三个造型各异的烟灰缸,里面倒没有多少烟灰,黑黢黢的一层烟垢。

我吐了口气,正想下床,不经意一抬眼差点被吓死——卧槽,谁在房间拉了一条绳子?!绳子上挂的那是什么东西,人吗?!

那东西许是觉察到我的动静,一翻身从绳子上跳了下来,稳稳落在了我面前,竟是霍秀秀,“吴邪哥哥,你醒啦?”

“我去!大晚上不要这么吓人行不行?!”我嘶哑着开口,刚才一惊腹部又传来钝痛,两只手简直抖成了帕金森。

霍秀秀向我解释道这是她家的练功秘技,说完她看了看手表,说道:“才两点,离天亮还早。”

我点点头,怪了,怎么手一直抖?我只好揣进了兜里,问他们呢,秀秀摇摇头:“小花哥哥他们走了几个小时了,也没说去哪,就让我守着你。”说完她打了个呵欠,“你要不继续睡?”我说我睡不着了,你要是困就去睡吧。

我拉开床头桌的抽屉,知道这里有烟,想抽一根。手居然他娘的还在抖,拉抽屉的时候晃得桌子都在动,难道我真得帕金森了?

秀秀坐在床尾的凳子上,解释说是那止疼药的副作用,我叹了口气,问她什么时候好,我总不能一直这么抖着吧?

秀秀说她也不知道,小花哥哥吃了手不抖,只是胃疼,能疼一两个小时,看来你俩的体质并不一样。

行吧。腹疼已经够我受的了,要是再胃疼,我的肚子也不能要了。

抽屉里杂七杂八的有很多东西,我抖着手扒拉了半天,才终于在最里面寻摸出来半盒,没想到打开一看还受潮了,黏糊糊的挤在一起,像那什么,我顿时泛起恶心,向抽屉里一扔。

正想关上抽屉,却在杂物中间看到一方透明小盒,里面放着一叠叠的长方形白纸,那是用来卷烟叶的。我见闷油瓶用过。具体什么时候我记不太清了,好像是高三来着?

那一天我放学回来,看到闷油瓶就坐在这张床上,将一撮烟叶捏到纸上。

他低着头神情专注,我站在门口看他,他却始终没有抬头。卷好之后,他转了转打火机点燃。

烟雾袅袅中,他的脸模糊不清,让我恍惚想到庙宇里终日被香灰笼罩的神明,淡漠,肃穆,还有悲苦。

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很多次我在梦里梦到这一幕。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抽烟,还是这么烈的卷烟,我印象中只有我爷爷才卷烟叶抽,说是这种才够劲儿。

我手指拂过那些纸,叹了口气。

霍秀秀在凳子上呆呆的看着我,眼神都没有聚焦,明显还在困,却又不去睡。

我便问她饿不饿,她本能摇摇头,过了一会儿她才反应过来似的,问我想吃什么她去买,我说让她不用管我,我自己做。

这休息室后面有一个简易的厨房,可以简单炒个菜煮个面什么的,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搜刮出一袋面条和两个鸡蛋,幸好面条封着口还没坏,刚要下锅就听到门口有声音。

我顾及着腹部的伤口没敢用跑的,走出去就看到小花和胖子进来,他俩全身是血,走路倒是没什么异常,应该不是他们自己的。

我松了一口气,什么也没问,他们也没说,我让他们简单洗漱一下,自己反倒没了胃口,只给他们下了两碗面,本来想煎个蛋,后来发现自己不会,手也抖成一团,索性作罢,把蛋打进了煮好的面条里。

无聊的等了几分钟,发现面已经坨了,蛋还没有煮好。

我犹豫了一秒钟,关上了火,让他们自己来盛。秀秀帮忙把面端上桌,我说道:“给你们各卧了一个溏心蛋,今天我生日,你俩也沾沾喜气。”

胖子和小花对视了一眼,表情说不上开心还是不开心。真是的,我第一次下厨,连口头奖励也没有,要知道连闷油瓶都没吃过我做的饭呢!

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俩狼吞虎咽,我想问小花,陈皮阿四是不是和二叔达成了什么交易,所以才突然要走,但想想如果没有二叔,小花估计也不会这么帮我,实在没有点破,但这份情我会记得。只是问道:“我现在像不像九门的吴家当家人?”

小花拍了拍我的肩,“如果把你这幅快哭的表情收一收的话。”

我呵呵的笑,上气不接下气,在眼泪掉落的前一秒捂住眼睛,面前一片漆黑。

我以前觉得三叔作为吴家当家人,很威风也很拉风。但是当我坐上这位子之后就觉得很累——心累身也累,也许我一开始就不是这块料吧。

前两年的时候,底下人看我年轻,虽然开场比较震撼,但随着时间迁移,记忆终究会淡化那时候的惊险,所以大多数时候我需要充当一个劝架者的形象,随着我自己培养的嫡系增多,话语权重了之后,才有更多的精力去做我想做的事。

有一段时间胖子一直不接我电话。

胖子对我的意义是不同的,除了我俩聊得来一起出生入死倒过斗,还有一个原因,他知道闷油瓶对我的意义。

随着时间拉长,闷油瓶在我心里的模样渐渐模糊,只剩下一个大致的轮廓,他消失得如此彻底,像是我身边从来没有这个人。

当我意识到这件事的时候,那一瞬间我竟感到了恐惧,我不应该忘记他,我怎么能忘了他。最近盘口杂七杂八的事太多了,消耗了我太多精力,我不能再这么下去了。

就算没有时间下地,我也需要有个人偶尔能和我聊聊他,不然我会分不清幻境和现实。

胖子说到做到,真的在北京潘家园盘了个店面,走些瓷器玉器。我最近正巧去北京找小花有事,办完正事之后想着还没有见过他的铺子,得去捧捧场。

潘家园一条街都是字画古玩,胖子的店面不小很好找,走进去就有伙计迎上来满脸笑:“老板里面请!纸头石头绿头儿件件俏货,决不让您打了眼儿,擎等您挑呢。”

那一瞬间我酸了,这态度这话术简直把王盟秒成了渣渣!

我自报了家门,伙计反应过来:“原来是吴老板,老板去巴乃了,没说什么时候回来,这几天咱们手机也打不通,您看要不等老板回来了我转告他,给您回个电话?”

我点点头,这胖子,想和云彩过两人生活就过呗,兄弟又不和你抢人,至于连电话也不接么。

我想了想,从钱夹里掏出一毛钱,又从桌上顺了一个空白的信封,放进去,“回来告诉胖爷,这是我给他的份子钱的定金,要想要尾款,就立马给我打电话。”伙计笑着收了起来,承诺这话必定带到。

胖子的电话没等来,倒是沈教授联系了我,他一直记挂着我请教他的事和那几张画,翻了很多当时期的史料,又和全国比较有名的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探讨了多次,终于让他们发现了一个突破点。

周时期其实秦皇岛一带的古白翟人并没有完全灭迹,在野史中曾提过到一个民族——役族,这个民族以麒麟和地火的组合为图腾,麒麟在上,地火在下。

我全身一激灵,麒麟踏火!

我忍着没有说出来,关于闷油瓶的纹身我一直不希望太多人知道,总怕会被有心人利用。当然,那只闷油瓶子更需要有这种意识!

沈教授继续说道:“因为这个民族只出现在野史中,并且族人出现总是伴随着神话色彩,比如百毒不侵的血液,比平常人两到三倍的寿命等,一直被当作是杜撰。不过最近有一位历史学家在史料中发现了古白翟人的血液也有驱虫的效果,那么作为后裔,役族能够遗传下来也不奇怪了。”

役族,麒麟踏火,张家起灵。

我脑中思绪繁杂,忽然生出一种冲动,想要搞清楚麒麟踏火到底是什么,张起灵又有着怎样的过去。

为什么不为钱财却一次一次下墓?为什么患有失魂症隔一段时间就失忆?为什么族中要设置起灵职位?他说过,他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又是经历过什么才能让强大的几乎没有弱点的他说出这种话?



小剧场放松一下,不影响剧情(  ̄▽ ̄)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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